香港國際旅遊有限公司

一、乘客必須帶備個人有效旅遊過境證件,因個人證件問題而影響乘車人之行程及由此引起的損失,均由旅客本人負責。
二、客人同意在登車前出示有效過關證件給予本公司職員查閱。
三、每位乘客只准攜帶10公斤(22磅)行李,體積不超過56cm x 36cm x 22cm,否則每件行李要補付附加費。本公司認為不宜擺放上車的其他物品,本公司有權不容許其擺放上車,乘客不得異議。
四、乘客所帶物品自理,如有遺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五、乘客如因證件或課稅問題需滯留在關口辦理或被過境電腦查驗出問題時,為顧及其他乘客的利益,車輛在關口等候時間以20分鐘為限,否則需要轉乘本公司下一班次車輛或自費選用其他車輛到達目的地,因轉乘所造成的後果本公司恕不負責。
六、購票旅客均完成同意和乘認有關交通部門及代理公司所制定的規則,如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而導致停駛或延誤行程,概按有關規章處理。
七、旅客必須按照客票上所示日期、班次、時間、乘車地點提前到達乘車地點,誤時未到者由此引起的損失自負。
八、買了套票,回程票需訂座最少須於乘車日前一天確認乘車日期,上車地點、班次時間及座位編號。訂座時間為每日09:00至17:00,訂座電話: 香港(852)27224801,廣州: (8620)83354342。
九、每張車票只可訂位一次,訂位後不可更改或取消,車票當日當班有效,逾期作廢。
十、已售出的客車票,當班有效,不設退票,如有私自塗改,此票作廢。
十一、未滿3歲而不占座位的小童免票,足3至5歲購童票。(套票及優惠期間大小同價) 每位成人只可?帶一名免費小童乘搭巴士。


中旅汽車有限公司乘客須知

一、乘客乘坐或租用任何本公司 (注:本乘客須知內所提〝本公司〞,除指香港中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外,還包括本公司通過合資、合作、租賃、聯營、代租車等方式以香港中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名義提供的車輛所棣屬的公司) 所提供由香港往返中國內地的跨界直通巴士及/或途中進行接駁服務的大中小車輛等,須清楚了解並同意遵守本公司所不時制定的「乘客須知」。
二、本公司車票當天當班次有效,不得展期。乘客須於開車時間前10分鐘到達乘車地點,以便順利乘車,逾時不候。
三、每票只限一位乘客。3-5歲孩童購小童票 (某部份路線大小同價,請向我社職員查詢),足6歲購成人票 (南寧、大鵬灣線除外,足3歲購成人票),65歲或以上長者 (不限國籍) 購小童票(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上落站除外,長者需購成人票),2歲以下孩童 (不佔座位) 免票。
四、乘客必須帶齊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如因證件、簽證等問題未符合粵港兩地有關規定而未能出入境,責任由乘客自負,本公司不作退票處理或任何其他賠償。
五、根據香港政府及內地的規定,乘客不准攜帶易燃、易爆,走私物品及兩地海關明令禁止的有關違禁物品乘車,如因乘客不遵守有關規定而發生任何事故 (包括物品被充公扣查等),一切責任概由攜帶者承擔,攜帶者並承諾彌償本公司一切因此而引致的損失。
六、乘客在出入境時如因個人證件、行李物品等被查驗而阻延通關,本公司司機有絕對酌情權,因應情況而作出等候與否及/或等候時間之決定,乘客不得藉詞索償。
七、每票可免費攜帶10公斤以下行李,超重部分將按規定每公斤收取行李費港幣50元,對特重、特長、特大行李 (以長闊高相加之總和不超過150cm為限) 以及被本公司在行使絕對酌情權之下認為不宜擺放上車的其他物品,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不代運或不容許其擺放上車,乘客不得異議。
八、不論隨車攜帶或擺放在車輛行李箱內的行李物品由乘客自行負責風險。因此,本公司提醒乘客在每次班車停站或上、下車時必須自行小心留意看管,貴重物品更須隨身攜帶,如有遺失任何行李物件,不論何種原因,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九、由於路面交通狀況、出入境延誤、機件故障、交通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引致班車未能按正常時間出發及/或行駛及/或抵達而令乘客耽誤其原定行程,並引致任何有關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十、本公司提供的直通班車或租車服務,不等於每班次都是一站式原車全程直達,每次班車將因應客源、運力和調度情況適當安排上落停靠站點和轉駁服務 (如深圳皇崗口岸等地轉駁) 。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每次按車輛實際調度情況要求乘客轉乘本公司另外安排的其他車輛送達原目的地。
十一、在香港售出的單程票可以在發車日期不少於兩個工作天以前 (以工作天計)到原售票點申請退票,退款為票價的50%,逾時不辦理退票;團體優惠票、 自由票、套票、不定期套票及在內地售出的單程票均不接受退票。
十二、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它原因引致接駁交通中斷,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因應各種特殊情況,將乘客改送羅湖口岸出境,或將乘客改送其他地點乘搭安全的交通工具,亦或會採取其他以乘客安全為出發點的措施,屆時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根據不同情況退回部份票款;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他原因本公司認為車輛不能安全行駛,乘客可於一個月內到香港中旅社各分社或本公司辦理退款手續,逾時不受理。如在開車前2小時改懸掛3號或以下風球,班車可正常行駛,我司不辦理退票。因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其他原因給乘客帶來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不負責。
十三、基於交通規則及安全理由,乘客須絕對服從指示,在我司指定地點上落。
十四、乘客購買香港中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車票,或向香港中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租車,所乘坐的車輛是香港中旅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直屬車輛或其通過合資、合作、租賃、聯營、代租車等方式提供的其他公司的車輛,內地所用的大中小接駁車輛則由內地的有關出租車公司或機構提供,一切交通安全和保證責任概由乘客乘坐車輛所屬公司或機構負責。乘客可向本公司【香港電話 (00852) 27649803】查詢並決定是否接受該等服務。

 
(汕頭)帝豪酒店直通巴士

香港及汕頭代售處僅被授權代售車票,不承擔任何風險和法律責任。車票的發出乃根據本公司之條例為依據,乘客在乘坐本公司車輛時,必須明瞭及同意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乘客須知》:
一、乘客必須帶齊有效的出入境證件,如因證件、行李物品被檢查或其他原因導致未能出入境或被滯留,通關阻延超過15分鐘,責任由乘客自負,本公司及各代售處不給予退票或任何其他賠償。
二、車票一經售出概不退票及代為轉讓,更改乘車日期須於原定出發日期前一天親臨代售處辦妥手續及繳付每張港幣30元之手續費方為確認。車票不得私自塗改,一經發現立即無效。
三、每票只限一人,對號入座。兩歲或以下小童須購買不佔位車票(每張港幣50元);三歲至十一歲可購買兒童票,十二歲以上須購買成人票。
四、每位乘客只限帶手提行李兩件,每件規格長寬高相加不超過1.5m,總重量不超過20kg。超過規定之行李,本公司有權拒載或者按每件或每超過10kg,加收港幣50元。
五、除可放入在位之上附設之行李架的一般小型行李袋外,一切的行李必須放在大巴附設之行李箱,鹵水鵝等有氣味的物品不得帶上車廂內。
六、不准攜帶易燃、易爆、易蝕、有揮發氣味及中港政府海關禁止進出口之物品乘車。司機有權拒絕接載攜帶上列物品之乘客。
七、乘客所有的行李、證件及貴重物價須自行保管,自行承擔風險,過關時須自行提取攜帶,如有任何遺失、損毀,本公司及車票代售處概不負責。
八、乘客不得在車上進食杯面,玻璃瓶及紙杯盛載之飲料,車輛行駛時,不得站立或行走,否則而引起的後果自負。
九、若天文台於早上六點半前懸掛8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則上午班車取消,下午班車的乘客可于上午九點後致電代售處查詢當天班次情況。因天氣影響而導致停班之乘客,可于一個月內辦理退票手續或免費更改乘車日期。
十、如因路面交通狀況或通關延誤或機件故障或任何其他客觀原因引致班車未能準時發車及延遲抵達而令乘客耽誤並導致損失,本公司及代售處均不飛承擔責任或作任何賠償。
十一、本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購買乘客責任險,如在車程中發生發生交通意外,將根據有關之保險合同訂明的條款予以賠償。受傷的乘客必須服從事發地交通警察的安排及配合其相關調查,任何擅自離開現場或不配合調查致保險無據可依而拒賠者,本公司概不負責。乘客可自行增加購買人身損害保險。
十二、如在香港境內發生交通意外,有關賠償將根據香港法例及承保的香港保險公司之規定處理,?者或死者家屬必須依照安排辦理索賠,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做出賠償。如有訴訟,將由香港法院處理,由香港法律管轄,並由香港法院審理一切法律訴訟包括所有在香港境內發生之交通意外。
十三、本公司保留更改本《乘客須知》內任何條款的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乘客,乘客可隨時向各代售處取閱。
十四、本公司有權拒絕乘客上車而不需給予任何解釋。



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


車票之發出乃根據本公司之條例為依據
一、如乘客在國內購票必須使用人民幣付款。
二、敬請各乘客在登車前必須帶備有效的旅遊證件過關,以保障閣下及其他乘客寶貴時間,本公司歡迎解答有關對過關證件方面的查詢。
三、司機有權拒絕接載證件過期,及未帶齊足夠過境證件的乘客,包括沒有中國簽證的外籍客人,客人須要在登車前出示有效證件給予本公司職員檢查。
四、客人如因證件問題滯留在關口須時辦理,或電腦查驗技術出現問題,為其他乘客利益著想,等候時間以15分鐘為限,否則可自費選用其他車輛前往目的地,而因此不能準時到達,本公司恕不負責。
五、本公司在中港兩地均已購買第三者保險,按國家規定如在國內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乘客受傷或死亡,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正。
六、所有乘客之行李、證件及貴重物品均須自行保管,過關時須自行提取,如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恕不負責。乘客於落車提取行李時,請確認是否屬於自己物品,如發現取錯,請電 (852) 3760 0888。如運送途中行李遺失或損壞,最高賠償額為港幣500元正。
七、每位乘客只准攜帶一件手提行李及一件大行李,其體積長闊高相加總和不得超過150cm。如超過規定,本公司有權拒絕接載,或可要求購買一張成人車票作為行李票。
八、此票一經發售概不接受退票 (颱風問題除外),逾期作廢及塗改無效。
九、如須改期必須於車票上列印之乘車日期,三天前親臨本公司 (總行或分行) 辦理手續,每票只限改期一次,手續費為每票港幣二十元,並須於兩個月內使用, 如車票有加幅時須補回差額,但如車票減價優惠時將不會退回差額。
十、當香港天文台於早上六時半前懸掛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上午班所有班車將暫停開出。下午班車情況請於上午十一時後致電查詢,受影響而導致不能出發之乘客,請在一星期內親臨本公司辦理退票或改期手續。
十一、本公司不接載攜帶應課稅物品之乘客,及有權拒絕接載攜帶易燃、腐蝕性物品或槍械,及中港政府邊檢海關禁止進出口之物品乘客登車。
十二、本時間表之班次或須於關口轉乘本公司安排之國內車前往目的地。
十三、於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購買其他車公司車票之乘客,必須跟從該車公司之乘客條款,不得異議,詳情請致電該車公司查詢。
十四、任何優惠卡及永東友卡之使用細則請致電查詢熱線:(852) 3760 0888。
十五、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保留修改此《乘客須客》內任何條款之權利。
十六、《乘客須知》有英文翻譯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版本為准。



粵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一、本車票所載旅客乘客乘車規則及售票處通告之乘客須知,乃持本車票乘坐本公司客車的旅客 (「乘客」) 與本公司所訂合約的組成部份,乘客必須遵守。
二、本公司依據中國法律,香港法律分別於國內和香港為乘客購買乘客座位責任險和第三者保險,如乘客在中國內地乘車期間遇上交通事故,必須按中國法律 (不包括香港) 處理,由保險公司依法作出賠償。據此所作之賠償屬對乘客的最?賠償。乘客的任何其他申索,本公司概不負責,特此聲明。乘客如欲獲得額外保障,可自行向有關保險公司購買保險。
三、車票當日當班有效,逾時作廢。因故退票須提前48小時,手續費為票價的50%;改票須提前24小時,手續費為每張票20元。長假期及大節日 (春節、清明、復活節、聖誕節) 在開車日期七天內,一概不予退改票服務。
四、旅客如因未帶齊有效證件而誤行程所造成的損失自負,如在邊界因證件失效被拒絕出境須用原車送出禁區時,另收取運費每人港幣200元。
五、旅客因攜帶違禁品被海關查處,或攜帶須打稅物品而耽誤時間超過15分鐘,班車可先行開出,因故造成的損失本公司無須負責。
六、每張全票可免費攜帶重量15公斤、體積不超過80立方分米的行李,小童票減半;如超過,本公司有權拒絕運送或另收運費。
七、旅客隨車攜帶的所有行李 (含行李箱內) 物品須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本公司無須負責。
八、如遇本港天文台或相關線路地區懸掛8號或以上烈風信號造成班車延誤停開,乘客可在一個月內憑票到本公司辦理退改票手續。
九、如遇上惡劣天氣、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意外等,造成班車延誤,本公司不負責任何因車輛延誤引致的賠償責任。



香港(康達爾)旅遊客運公司


一、乘車旅客必須持出入境有效證件,按車票上指定日期、時間及上車地點、提前15分鐘抵達辦理乘車,逾時不候,車票失效作廢,不能辦理改期或退票。
二、嚴禁持無效或偽造證件乘車,違者如被口岸出入境檢查機關查獲,須自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每票只限一人,1 - 3 歲小童免票,但無座位,3歲以上須購成人票,如不購票而在中途罰款或涉及保險、本公司恕不負責。
四、已出售之車票,如要求退票、改期、必須在開車前48小時 (假期除外) 申請辦理,並需支付票款的30%作為手續費,開車前48小時內不辦理退票手續。春運期間車票不退不改。
五、車票上須有代售公司蓋章,否則車票無效。
六、車票不得私自轉讓,上車時車長會核對日期,車票一經塗改,將自動失效。
七、禁止攜帶或托運任何武器、彈藥、易燃品、毒品、放射物品、其他危險品及一切違禁品和動物,違者除須承擔一切後果外並將送有關當局依法處理。
八、旅客因驗關手續不完備,超過合理時間( 以20分鐘為限 )而尚在海關停留,為維護其他旅客利益,車輛將不作等候,繼續行程,而車票亦作失效處理。
九、本票含有旅程起點至目的地第三者保險,如因車輛發生意外旅客人身遭受損失,按事發地保險公司規定處理,如欲提高保險額或擴大保險範圍,旅客應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
十、為維護旅客利益和安全,乘客必須系好安全帶,自覺遵守車上的一切規定和公共秩序。否則,駕乘人員有權進行處理,違反者必須負責一切後果。
十一、旅途上若有任何突發事件所造成之損傷,延誤、行李遺失或損毀,當根據該地負責單位或交通部門所規定之條例辦理,本公司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旅客隨車攜帶的行李物品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注意清點和保管,如有遺失和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隨車托運的行李,如因運方責任造成丟失,最高賠償每千克不超過港幣二十元。
十三、每人、每票行李不得超過15公斤,司機在不容許之情況下有權拒絕乘客登車及不得退票。
十四、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並他原因引致接駁交通中斷,本公司有權因應各種特殊情況作其他安排。



華閩旅遊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一、乘車旅客必須持出入境有效證件,按車票上指定日期、時間及上車地點、提前15分鐘抵達辦理乘車,逾時不候,車票失效作廢,不能辦理改期或退票。
二、嚴禁持無效或偽假證件乘車,違者如被口岸出入境檢查機關查獲,須自負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每票只限一人,1-3歲小童免票,但無座位,3歲以上須購成人票,如不購票而在中途罰款或涉及保險、本公召恕不負責。
四、已售出的車票,如要求退票、改期、必須在開車前48小時(假期除外)申請辦理,並需支付票款的30%作為手續費,開車前48小時內不辦理退票手續。春運期間車票不退不改。
五、車票上須有代售公司蓋章,否則車票無效。
六、車票不得私自轉讓,上車時車長會核對日期,車票一經塗改,將自動失效。
七、禁止攜帶或托運任何武器、彈藥、易燃品、毒品、放射物品、其他危險品及一切違禁品和動物,違者除須承擔一切後果外並將送有關當局依法處理。
八、旅客因驗關手續不完備,超過合理時間(以20分鐘為限)而尚在海關停留,為維護其他旅客利益,車輛將不作等候,繼續行程,而車票亦作失效處理。
九、本票含有旅程起點至目的地第三者保險,如因車輛發生意外旅客人身遭受損失按事發地保險公司規定處理,如欲提高保險額或擴大保險範圍,旅客應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
十、為維護旅客利益和安全,乘客必須系好安全帶,自覺遵守車上的一切規定和公共秩序。否則,駕乘人員有權進行處理,違反者必須負責一切後果。
十一、旅途上若有任何突發事件所造成之損傷、延誤、行李遺失或損毀,當根據該地負責單位或交通部門所規定之條例辦理,本公司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旅客隨車攜帶的行李物品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注意清點和保管,如有遺失和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隨車托運的行李,如因運方責任造成丟失,最高賠償每千克不超過港幣二十元。
十三、每人、每票行李不得超過30公斤,司機在不容許之情況下有權拒絕乘客登車及不得退票。
十四、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他原因引致接駁交通中斷,本公司有權因應各種特殊情況作其他安排。



廣通貿易運輸有限公司


一、乘客乘坐或購買由本公司或由其他代售公司所出售之車票往返內地時,須清楚了解並同意遵守本公司所制定的“乘客須知及守則”,乘客不得有異議。
二、本公司依據中國法律及香港法律分別於國內及香港為乘客購買乘客及第三者保險,如乘客發生任何交通意外 ,乘客所得的賠償金額將依據本公司之代表保險公司最終計算結果作準。如乘客有任何其它申索本公司將不負責,如車輛在內地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乘客必須等待交警在事故現場處理及登記後方可離去,否則因此或未有根據本公司安排者而造成保險拒賠,本公司概不負責。
三、乘客不得攜帶中港兩地海關規定的有關違禁品,乘客如因攜帶違禁品被海關查處,或攜帶須打稅物品而延誤時間超過20分鐘,班車將不作等待,因此造成之損失本公司無須負責。
四、乘客如因過關延誤未能趕上原班車,請保留票根及標貼改乘下班車,如有疑問可立即致電本公司查詢。
五、乘客於任何時間及情況下(由上車到下車全程車程),須自行保管自己財物,如果遺失損毀本公司不負責。
六、購票乘客必須按照客票上所示日期、班次時間、地點乘車,逾期無效。已出售的客票未經本公司同意,不設退票或改期及不可私自塗改,否則車票自行作廢。每車票只限一位乘客,3歲或以上小童須購全票。
七、乘客必須具備中港兩地政府發出之有效旅行證件,如因證件問題而影響行程,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旅客個人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
八、乘客所攜帶之行李,不得超出10公斤或體積1立方米之物品,超出部分公司有權拒絕運送或另收付加行理費每公斤港幣50元,乘客不得異議。
九、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他原因,本公司認為車輛不能安全行駛,乘客可於一個月內致電公司查詢退票手續,逾時不受理,如本公司決定班車可正常行駛,本司將不接受退票。因懸掛8號風球或以上風球或其它原因而這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任何責任,乘客不得異議。
十、如因道路交通情況、出入境延誤、機件故障、交通故事或任何其它突發事故原因(包括自然災害),引致班車未能按正常時間出發、行駛、抵達,而導致乘客因此造成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任及賠償。
十一、本公司代理的往返香港至中港之所有班車,並非全都是一站式原車全程直達,本公司每次均因應當天班次,客願及交通情況適當安排及更改上落停靠站和換車轉駁服務(車輛定必為在港、粵兩地已注?的公司車輛),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於特別情況下要求乘客改乘其它車輛前往目的地。
十二、請勿在車廂吸煙及飲食,並不可於車廂內隨地大小便及嘔吐,否則乘客須支付港幣800之清潔車廂費。
十三、班車路線及時間按當日公布為準。
十四、本公司保留修改此《乘客須知》內任何條款之權利,並會以最新版本為準,乘客可於本公司旺角售票處索取,或以傳真索取。



閩深發票務有限公司


一、 本公司車票當天當班次有效,乘客須按車票所示日期、班次、時間及乘車地點,提前15分鐘抵達辦理乘車,逾時不候,車票失效作廢,不能辦理改期或退票。
二、 乘客須持( 帶齊 ) 出入境有效證件過關,如因證件等問題而未能出入境,其責任自負,本公司不作任何處理或其它賠償。
三、 每票只限一人,不足3歲或以下不佔座位小童免費,足3歲或以上須購成人車票。
四、 已出售之車票如要求退票或改期,必須在開車前48小時內( 假日除外 )申請辦理,其退款手續費為票款的30%;改期費為港幣30元正,逾時不辦理退票或改期。
五、 車票上須有公司蓋印、經手人簽名及簽署日期等,否則車票無效。此外,車票不得私自轉讓,上車時車務員會核對姓名,車票一經擅自塗改,將自動失效。
六、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毒品及一切違禁品和動物等上車,違者須承擔一切後果和責任。
七、 乘客在出入境時,如因個人證件、行李物品等被海關查驗而阻延通關,本公司司機有絕對酌情權因應情況而作出等候與否及或等候時間之決定,乘客不得籍詞索償。
八、 車票含有旅程起點至目的地第三者保險,如因車輛發生意外,乘客人身遭受損失,按事發地交警部門處理及保險公司規定賠償;如欲提高保險額或擴大保險範圍,乘客應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
九、 乘客之大件行李須放在大巴車行李倉內,手提袋或一般小型旅行袋可擺放在鋪位上,其貴重物品隨身小心保管。乘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應注意清點和看各管,如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如因運方責任造成丟失的,最高賠償額每千克不超過港幣20元。
十、 每人每票所攜行李不得超過30公斤,超過此限需付超重行李費港幣50元。
十一、 如因懸掛8號風球或其他原因引致接駁交通中斷,本公司有權因應各種特殊情況作其他安排。



中港通旅運有限公司


一、 本服務條款適用於中港通旅運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之過境巴士之服務。乘客購票付款前必須先清楚翻閱車票背頁及張貼於櫃檯的本服務條款內容。乘客購票付款後,則視作已理解及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
二、 本公司擁有唯一及絕對解釋權,及有權更改本服務條款內任何條款而無需事前通知任何乘客。一經訂票,恕不退票。
三、 所有車票只限票面上註明的當天當班次有效。乘客請保留車票以備查閱,如有遺失須重新購票。車票一經塗改即告無效。乘客必須依照車票上所載之班次於開車時間前15分鐘到達上車點等候。憑票上車,逾時不候。
四、 每車票只限一位乘客上車,一票一座。3歲以下小童須購小童票10元。乘客總人數 (包括免票及不佔座位者) 若超過人數上限,為顧及乘客安全及遵守交通條例,本公司司機有權拒絕最後一批登車乘客上車,被拒上車乘客可辦理退票手續。
五、 元旦、春節、複合節、廣州交易會、清明節、五一、十一黃金周及聖誕節期間須另收節日附加費。
六、 為避免因通關手續而導致車程延誤,乘客必須確保自己持有有效證件方可登車。根據香港有關交通法例規定,本公司有權要求乘客出示有效的證件和簽證供本公司職員查閱。若未能出示有效的證件和簽證者,為免影響其他乘客,本公司有權拒載該乘客,而該乘客將不獲退票。
七、 為避免因個別乘客通關手續而導致其他乘客行程延誤,過境巴士在口岸等候乘客過關的時間以20分鐘為限。個別乘客如遇中港兩地邊檢、入境處、海關、衛生檢疫等部門檢查逾時,乘客可轉乘本公司下一班次或自費選用其他交通工具,本公司亦無須因此而負上任何責任。
八、 每名乘客只可攜帶一件手提行李及一件大型行李。大型行李體積最大規限為56厘米X36厘米X22厘米。若乘坐攜帶之行李超出以上規定,本公司有權要求乘客因此而購買額外車票。本公司有權拒絕乘客攜帶任何特重、待大、特長或任何本公司認為不宜擺放上車的其他物品登車,而該乘客將不獲退票。
九、 根據中港兩地政府有關規定,乘客不准攜帶易燃、易爆、走私物品或任何兩地海關禁止出入境的違禁品乘車。本公司司機有權拒載攜帶違禁品之乘客。如乘客因攜帶任何違禁品導致發生任何事故,一切後果概由攜帶者自行承擔,並承擔本公司因此招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 乘客在每次班車停站或上、下車時,必須自行小心看管好自己的行李及隨身物品。乘客須自行承擔其攜帶之行李及隨身物品所有風險,任何遺失或損毀,本公司恕不負責。
十一、 為顧及全體乘客之安全及健康,任何乘客如被發現 (或被本公司認為) 神志不清、患上傳染病或嚴重疾病者或即將臨盆之孕婦將不獲接載。被拒載之乘客可於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辦理退票手續。
十二、 乘客上車後,切勿喧嘩或騷擾他人。使用任何發聲電子產品時請使用耳筒收聽。行車期間,切勿與司機談話及切勿離坐。本公司有權要求本公司認為其行為嚴重影響他人或司機之乘客下車,而該乘客將不獲退票。
十三、 乘客須絕對服從本公司當值司機或職員指示,根據實際情況指定的地點上落,不得隨意在沿途上落車。
十四、 本公司之跨境班車因應營運情況,未必每班車都是一站式原車全程直達。為提高營運效預率及為乘客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本公司因應班次、客源、運力各調度等情況,適當安排上落靠站點和換車轉駁服務,縮短旅客在口岸期間的等候時間。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每次按車輛調度情況要求乘客轉乘本公司安排的其他車輛送達目的地。
十五、 如因出入境延誤、道路狀況、交通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引致班車未能按原定時間出發及/或行駛及/或抵達而令乘客耽誤其原定行程,本公司無須承擔任何因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或責任。選用本公司預先辦理登機手續之乘客應自行安排選擇適當班次,預留足夠過關及交通延誤時間,任何延誤本公司概不負責。
十六、 如因懸掛8號風球、黑色暴雨警告或其它天氣原因引致本公司認為車輛不能安全行駛,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因應各種特殊情況而停駛車輛,建議在有關情況下乘客可先致電客戶服務中心查詢班次情況,如因天氣惡劣導致不能開車,乘客可於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辦理退票手續。因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原因給乘客帶來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不負責。
十七、 如遇車輛故障,本公司將設法安排其他車輛繼續行程。倘若本公司未能安排其他車輛,乘客可自行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乘客可於事故日起三個工作天內辦理退票手續。本公司保留退還車資金額之最終決定權。乘客同意本公司不須負責因班車延誤而導致之任何損失。
十八、 本公司的營運車輛均在香港及內地按規定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如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條例規定所作出之賠償外,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其他賠償責任;如車輛在內地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乘客須留在現場等待當地公安及交警在事故現場處理、登記及驗傷後,方可離開現場或離境,擅自離開現場、離境或沒有交警在事故現場登記而導致保險無據可依而拒賠者,本公司概不負責,而且乘客亦同意放棄在香港法庭或小額錢債審裁處索賠內地交通意外的權利。交通事故在內地發生所導致乘客受傷或死亡,最高賠償額按內地規定為每名乘客人民幣拾萬元正。



廣東粵利佳巴士公司


一、 乘客在登車前必須帶備有效的旅遊證件出入境,並在開車前十分鐘抵達乘車站點。
二、 車票售出一概不退 (颶風問題除外),當日當班有效,不得塗改,一人一票,憑票上車逾時作廢,(兩歲以下不佔座位免票),兩歲以上須購全票。
三、 辦理車票改期,必須於乘車日期三天前,親臨本公司售票處辦理改期手續,手續費每票$50,車票如有加幅須補回差價,車票減價優惠時將不會退回差額。
四、 本公司不接載攜帶應課稅物品之乘客,有權拒絕攜帶易燃、腐蝕性物品或槍械,及中港政府邊檢海關禁止進出口之物品乘客乘車。
五、 隨身攜帶或擺放在車輛行李箱內的行李物品,由乘客自行保管負責,如有遺失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六、 每位乘客可免費攜帶壹件10公斤以下行李,或其長體積長闊高相加總和不得超過150cm,如超過規定,本公司有權拒絕接載,或可要求購買多一張成人車票作為行李票。
七、 乘客在出入境時如因個人證件、行李物品等被查驗而阻延通關,本公司司機有權酌情等候與否 / 或等候時間之決定,乘客不得藉詞索償。
八、 由於路面交通狀況、出入境廷誤、機件故障、交通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引致班車未能按時到達,本公司不負責。
九、 當天文台於早上六時半懸掛八號風球,上午所有班車將暫停開出,下午班車情況於上午十一時後致電查詢,受影響不能出發之乘客,可在一星期內親臨本公司辦理退票或改期手續。
十、 本公司所有營運車輛已按規定講買第三者責任等保險,如發生交通事故,將根據有關保險公司規定條例賠償,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傷乘客必須留在現場,等待當地交通警員處理事故現場後,方可離開現場,否則因此而引起一切責任由受傷乘客自負。
十一、 本公司保留修改此《乘客須知》內任何條款之最終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