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達永安旅運有限公司

一、旅客乘搭本公司過境巴士,須遵守本公司所訂的規則。乘客務請留意車廂內張貼的守則及其他應注意之事項並予遵守。請保留車票以備查閱。
二、車票於開車當天以內,一概不設退票及更改行程。但如遇上連續長假期及大節日開車日期七天以內,一概不設退票服務。(大節日包括:農曆新年、復活節、清明節、聖誕節、春季交易會、秋季交易會。)
(a). 任何旅客於班車開車當天以前:
( i) 因行程更改需退票者,可到原發出車票之票務代理,辦理退票手續,退票 手續費為車票面值之20%。
(ii) 若持票人欲更改班車日期或班次,以換取同等人數及票之車票,不需繳付手續費。若換取同等人數而票值以上之車票,則只須補付車票差額。若換取車票低於原車票面值,則車票差額將不獲退款。每票只可辦理一次退票或班次更改。
(b). 任何旅客於任何連續長假期及大節日開車日期七天以前:
開車前七天辦理退票,手續費將扣除車票面值之50%。如於開車前七天更改班車日期及班次,請參考乘客須知守則二.(a)ii) 。
三、所有車票不得塗改,否則即告無效。如有遺失亦不補發。持票人必須依照票上所載之日期、時間、上車地點乘車。車票當日當班有效,逾時作廢。
四、小童三歲以下不佔坐位免票,三至五歲小童票。每票一人,憑票乘車。
五、每名乘客袛可攜帶行李壹件,體積最大規限為55厘米x45厘米x20厘米(即22英吋x18英吋x8英吋),重量最大規限為10公斤(即22磅),超額行李每公斤收費港幣伍圓正。
六、乘客必須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政府及其他國家規定之效旅遊証件方准登車,務請特別留意,該等証件仍屬有效而尚未期滿者。華裔香港居民必須具備身份証及回鄉証,並要在回鄉証"查驗"頁上之"旅客填報/記事"欄內填寫應報關之物件如港幣及外幣,金銀珠寶飾物,手錶,照相機,計算機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境內居民攜帶外幣現鈔折合2,000美元以上,或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士攜帶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均須向海關申報,並須出入境前向外匯管理局或銀行申請"攜帶証"。同時中國方面不准攜帶超過陸仟元人民幣出入中國境。而持有外國護照者必須獲中國政府發出之出入境簽証,並須填寫雙方移民局及海關規定之表格。香港過境巴士不能接載持有單程証之人士入境(持公務或因私護照、雙程証者則例外)而該等人士必須使用羅湖管制站進出香港境。
七、乘客上車時,請出示有效旅遊証件給司機查閱,如有乘客因旅遊証件失效或遺失,為免影響其他絕大多數乘客,本公司將拒絕接載該乘客。
八、為顧及全體乘客之安全及健康起見,任何持票人如被發覺醉酒或神志失常,傳染病或嚴重疾病者將不獲接載。快將臨盆之孕婦亦不予接載,被拒絕登車之持票人可在事後到本公司辦事處領回退票款項。
九、乘客上車後,切勿喧嘩或騷擾他人,如要收聽收音機亦須使用耳筒,車輛開動時切勿與司機談話,以免司機分散注意力。為顧及安全,車輛行駛途中,切勿離座。
免責條款:
十、乘客如因違犯本守則第三至九項條文,基於中港法令及顧及全體乘客起見,本公司有權拒絕接載部份違例乘客。而且,乘客有責任確保証件有效及符合本守則規定,故任何拒載乘客,將不獲退回票款。
十一、所帶物品貴客自理,如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恕不負責。任何乘客均不得攜帶海關禁止進出口之物件,亦不得攜帶有危險性或有厭惡之物件登車,家禽,牲畜,雀及魚類等將不獲接載。到達海關時,乘客需自行攜帶行李過關,過關後亦要自行攜行李上車。乘客必須自行照顧所攜帶之行李,如有任何損失,概與本公司無涉。
十二、當天文台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時,或專車駛經之道路因水浸,山泥傾瀉或任何其他原因而不適宜車輛行駛時,班車會被迫取消而無法作出預先通知,為確實了解班車是否取消,持票人必須來電本公司查詢,如班車取消,持票人可在事後到本公司辦理退票。
十三、除受保專車之保險公司根據第三者保險條例之規定而負擔之賠償責任外,本公司概不負擔任其他賠償責任,如車輛在國內發生交通車故,受傷乘客必須留在原地等待當地公安及交警到場處理及記錄,方可離開現場。擅自離開現場或沒有交警記錄而導玫保險公司無據可賠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十四、如車輛因機件發生故障而未能將乘客送往目的地,本公司將盡力設法提供替代車輛成行或繼續行程,但萬一不能提供車輛替代時,乘客可自行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如專車經已行駛原定路程達四份之三者,乘客將不獲退還票款,但如行駛少過原定路程四份之三者,乘客可在事後到本公司辦事處辦理退還票款手續。
十五、如遇颱風,交通事故,水浸,山泥崩瀉等非公司責任所造成事故而令車輛不能在邊境關口封閉前過關或車輛中途停留,所引起的乘客損失,概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將儘量接載乘客到深圳羅湖車站以便乘車返港。 


 
廣旅運輸有限公司

一、乘客須提前十五分鐘在站頭等候,過時不候,不得退票。
一、乘客須提前十五分鐘在站頭等候,過時不候,不得退票。
二、售出車票(套票)一經確認,不得退票,不得塗改,逾時作廢。如更改乘車日期、班次,需於乘車前48小時往廣東旅遊各營業部辦理,每票收取服務費30元。
三、售出車票(套票)一經售出,如有遺失、損毀,本公司概不負責任。
四、乘客上車前請檢查証件,如持過期或失效証件或其他原因而誤行程所造成的損失由旅客自負,如需專車接出禁區,每位篢繳付港幣貳佰元。
五、每位乘客只准帶手提行李壹件,行李不能超過12吋x18吋x10吋,超過規定本公司有權加收每件行李費30元或拒絕乘客登車及不得退票。
六、乘客所帶免費行李(如有遺失或損壞及被盜,本公司恕不負責)。
七、如天文台懸掛八號風球或黑雨報告所經道路不能通行時,班車暫停服務,持票人可於事後到本公司辦理更改日期。
八、乘客旅途中如遇交通事故,則根據香港及中國當地保險條例處理(只限人身傷亡保險)。
九、如因班次調動,須中途換車,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十、持外國護照或攜電器單過境人士注意本車只在關口候時20分鐘,逾時不候。
十一、如未經本公司批准,擅自更改上車地點,所有延誤及錯失班次乘客自負。


 
港通(香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一、每票只限一乘客,八歲以上須購全票,三至八歲購小童,三歲以下(不佔座位)免票。
二、車票售出,概不退票。車票當日當班次有效,逾時作廢。
三、乘客必須帶齊有效的過境証件,如因証件問題未符合出入境有關規定而退回,責任由乘客自負。
四、乘客不得攜帶課稅物品及違禁品上車,否則後果自負。
五、乘客在出入境,如海關檢查行李物品等問題而阻延時間,班車等候不超過15分鐘。
六、乘客可免費攜帶十公斤以下行李。貴重物品須隨身攜帶,放在行李箱的行李物品須自行保管(每次上、下車時須留意看管),如有遺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七、本公司在粵港兩地均已購買第三者乘客保險,倘若在粵地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乘客傷殘或死亡,按當地規定最高賠償額為人民幣壹拾萬圓整,如有爭執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法院解決及仲裁。倘若在港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乘客傷殘或死亡,高賠償額為港幣伍拾萬圓整。
八、如因懸掛8號風球及道路中斷引致車輛停駛,乘客須於一個月內到本公司辦理退款手續或更改乘車日期。如開車前2小時改掛3號風球,班車可正常行駛,本公司不辦理退票手續。
九、以上細則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班車(包括過境班車)及租車服務。



鵬運交通實業有限公司

一、購票旅客均完全同意和承認有關交通部門及代理公司所制訂的規則,如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而導致停駛或延誤行程,概按有關規章處理。
二、旅客必須按照客票上所示日期、班次、時間、乘車地點,提前15分鐘到達乘車址點,誤時未到者由此引致損失自負。
三、旅客客必須帶備個人有效旅遊証件,因個人証件問題而影響乘車之行程,所造成的損失均由旅客本人負責。
四、已售出的客票不設退票,有效客票均不得塗改、轉讓、改期及掛失,否則作廢。
五、每張全價客票攜帶行李限量為10公斤,超出限量者,須另付運費或可能被拒絕承運。
六、旅客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有關違禁違令之商品。  


 
香港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一、旅客必須帶備個人有效旅遊過境証件,因每個人証件問題而影響乘車之行程所造成的損失,均由旅客本人負責並罰款貳百元正。
二、每位乘客只准攜帶行李10公斤(22磅)、不准攜帶課稅物品。
三、所帶物品自理,如有遺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四、購票旅客均完全同意和承認有關交通部門及代理公司所制定的規則,如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而導致停駛或延誤行程,概按有關規章處理。
五、旅客必須按照客票所示日期、班次、時間、乘車地點提前15分鐘到達乘車地點,誤時不到者由此引起的損失自負。
六、已售出的客車票、當班有效、不設退票、如有塗改,此票作廢。
七、童票:3-5歲小童。
 


 
省港澳客貨運輸有限公司

一、每票只限一人。
二、車票售出,概不退票。車票當日當班有效,逾時作廢。
三、乘客請留意開車時間,務必準時到站,班車將準時開出,因貴客延誤所造成損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四、旅客如因未帶齊有效証件而造成的損失由旅客負責。
五、本班車等候乘客過海關以15分鐘為限,個別乘客如遇海關檢查逾時,本班車恕不等候。
六、每位乘客只准攜帶手提行李壹件,不超過1/2立方公分,重量不得超過10公斤,如超出上項規定另加收費港幣35元行李費。
七、不准攜帶課稅物品。
八、所帶物品,如有遺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九、車票之發出,乃根據本公司條例為依據。
十、乘客旅途中如遇交通事故,則根據香港及中國當地保險條例處理。
 


 
東僑客運有限公司

一、車票售出,概不退票。車票當日當班有效,塗改、誤時作廢。
二、小童兩歲以下免費,不佔座位,兩歲以上購成人票。
三、旅客登車後如因未帶齊有效証件而誤行程,所造成的損失由旅客自負,如需我公司巴士運載其離開邊境禁區的收取手續費,每位200元正。
四、旅客所帶物品小心保管,如有遺失,本公司恕不負責。
五、不准攜帶易燃物品、爆炸品、腐蝕性、毒害性及政府和海關禁止進出口的物品。
六、如遇交通阻塞所造成的延誤,本公司恕不負責。
七、旅客在入境時因物品徵稅或証件等問題阻誤,由入境時間起計予三十分鐘止。
八、如遇8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時(以電臺公報為準),迼成班車延誤的,可以在一個月內憑票到我公司辦理改期或退票手續。


 
惠州西湖大酒店(香港辦事處)

一、車票出售後,概不退換,職員車票公眾假日及大節假日停止使用。
二、車票只適用於指定日期、時間及登車地點,逾期作廢。
三、兩歲以下小童免票,兩歲至五歲購小童票,五歲以上購全票。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須攜帶香港出生証書正本(即出世紙正本)乘車,開車前職員或司機有權檢查乘客之有效証件。如無攜帶有效証件,或其它原因而誤行程、所造成損失由乘客自負。如需專車接出禁區,每位須繳付港幣二百元。
五、不准攜帶違禁品,易燃易燒品(及課稅物品)乘車,否則一切後困自負。
六、所帶物品貴客自理,如遺失或損壞,車方恕不負責。
七、如遇八號颱風或更高之風球或所經道路不能通行、班車停駛,乘客可於事後到購票點退票。
八、每位乘客只准隨身攜帶一件10公斤以或不超過20"x18"x10"的行李乘車。
九、如遇途中塞車,交通意外等非正常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關返港,車方概不負責,旅客須自理。
十、乘客旅途如遇交通意外,則根據香港或中國當地保險條例處理。  


 
榮利(港深)運輸有限公司

一、請提前十分鐘等候上車,逾時不候,敬請原諒。
二、每票一人,憑票乘車;五歲以下的小童須購買童票(一歲以下的手抱嬰兒則有免票優惠)。
三、旅客如因未帶有效的過境証件,如因証件問題未符合中港出入境有關規定而退回,責任由乘客自負。
四、旅客出入境時因查驗行李物品等問題而耽誤時間班車等候不超過二十分鐘,客車可先行開出。所發生漏客及經濟損失,本公司無須負責。
五、乘客隨車所攜帶的行李須自行保管。大件易碎物件,本公司有權拒絕乘客帶此行李上車。
六、基於交通規則及安全等理由,乘客須在指定地點上落。
七、乘客旅途中如遇交通事故則根據香港及中國當地保險條例處理。
八、如天文台懸掛八號風球,班車暫停服務,持票人可於事後到本公司辦理退票或改期手續。
 


 
湛港旅運有限公司

1. 足3歲或以上須購小童票,足10歲或以上須購成人票,每位持有成人票之乘客只可攜帶壹名不足3歲而不佔座位之小童免票乘車。本公司或其僱員或其代理人有權查察乘客的身份証明文件。
2. 所有乘客必須出示本公司之有效車票(即乘車証)方可登車(影印或經塗改的車票,恕不接受),車票如有遺失或損毀,本公司恕不補發,乘客必須另行購買車票。
3. 所有乘車証,一經發出,乘客不可要求退票或更改。
4. 除旺季(即本公司車票加價期間)外,來回票之回程票,如未有預訂日期或未能於指定日期乘坐,由去程日計有效期壹個月(逾期作廢),乘客可於有效期內到車站輪候,如該班次有剩餘座位方可登車。
5. 每票持有人可攜帶壹件不超過10公斤之行李,體積不超過深26公分寬54公分高61公分。行李內不能藏有危險物品,違法物品,動植物及妨礙其他乘客物品。超重、超大體積之行李,本公司有權拒絕承運,乘客不可向本公司要求賠償。另,乘客請盡量避免攜帶稅物品,以免延誤其他乘客過關時間。(b) 若乘客行為不檢,影響他人,造成滋擾,本公司車長有權就個別情況要求乘客下車。乘客不可向本公司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本公司也沒有責任安排乘客回程,所持車票也當己使用處理。
6. 乘客所攜帶之所有物品,閣下自理,如有遺失或損毀,本公司恕不負責,乘客不可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7. 在乘車途中,若非因本公司或其僱員或其代理人疏忽而引致乘客未能準時到達目的地,乘客及其有關人士不可向公司要求賠償。
8. 等候過關時間以15分鐘為準,本公司有權決定該班車的開行時間,以免延誤其他乘客。
9. 離港班車如遇道路擠塞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今乘客未能準時到達目的地,乘客不得向本公司要求任何賠償。
10. 如因以上第9項情況而令回港之班車延遲開出或取消,乘客可在票面所示之乘車日期30天內到本公司辦理退票手續(逾期作廢),或選擇乘坐下一班車牌若有空餘座位)。
11. 回港班車如遇道路擠塞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不抗拒的原因,而錯過皇崗口岸的開放時間,車輛將開往羅湖口岸讓乘客自行過關離開,乘客不得向本公司要求任何賠償。
12. 請各乘客自行檢查是否持有有效之出入境旅行証件,如乘客因不能出示有效之証件而未能過關,所持之車票當己使用處理。本公司將不會退還任何款項。乘客也不可向本公司要求賠償。本公司也不會安排乘客回起點。
13. 本公司沒有義務檢查及保障乘客的証件真確,若乘客因証件出現任何問題而令過關有阻濟,本公司車長有權就個別情況,決定不等候該問題乘客,而該車票作己用票,本公司沒有責任安排該乘客回程,乘客也不何向本公司追究責任及要求賠償。
14. 若因天氣影響,如香港天文台掛八號颱風訊號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或山泥傾瀉警告,或國內省氣象局掛十號颱風訊號或以上,而引致班車停開,乘客可在票面所示之乘車日期30天內到本公司辦理退票手續(逾期作廢),或選擇乘車重開後另一班。乘客不得要求任何賠。
15. 當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告或山泥傾瀉警告解除,車輛班次之開行時間會按當時之實際情況而作出安排,乘客請先致電本公司查詢。
16. 本公司有權就個別情況,更改開車時間,而不須另行通告乘客。
17. 本公司保留更改此乘客須知的內容的權利不須通知乘客。  


 
粵港汽車聯營有限公司

1. 旅客乘搭直通巴士,須遵守本公司所公佈的"乘車守則"。
2. 本公司在粵港兩地均已購買第三者乘客保險,根據第三者保險條例之規定而需負擔之賠償責任外,本公司概不負擔任何其他賠償責任,如車輛在國內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乘客必須留在原地等待當地公安及交警在事故現場處理及記錄後,方可離開現場。擅自離開現場或沒有交警在事故現場記錄而導至保險無據可賠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3. 車票售出後,當日當班有效,逾時作廢。因故退票,須提前48小時,改票須提前24小時。公司收取退票手續費為票價的50%,改票手續費為每一張票20元。車票於開車當天以內,一概不設退,改票。
4. 長假期及大節日(如春節、清明、復活節、聖誕節等)在開車日期七天以內,一概不設退改票服務。
5. 旅客如因未帶齊有效証件而誤行程,所造成的損失由旅客自行負責,如在邊界因証件失效被拒絕出境,須用原車送出禁區時,應另收取運費每人港幣200元。
6. 旅客因攜帶違禁品、打稅用品被海關處理,或因證件問題而耽誤時間超過15分鐘,班車可先行開出,因貴客延誤所造成損失,本公司無須負責。
7. 每張全票可免費攜帶重15公斤體積80立方分米以下的行李,童票減半。如超過時,本公司有權拒絕運送或另收運費。
8. 旅客隨車攜帶的所有行李物品須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本公司無須負責。
9. 如遇本港天文台或相關線路地區懸掛8號或以上烈風信號時,造成班車延誤,乘客可以在一個月內憑票到本公司辨理退改票手續。
10. 非本公司人為責任所造成車輛中途停留,不能按時抵達目的地,而引起的損失,本公司無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