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未滿18歲的申請人,辦證時除須提交相關申請資料外,還須交驗出世紙或蓋有學校印章的學生手冊等關係證明(須列有父母姓名)及父或母之身份證明文件正副本(具體要求請依照本須知第二項「辦證規定」第(3)點提交資料)。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香港居民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須知
一、申領資格
二、辦證規定
三、辦理首次申請、換領或補領《通行證》手續
四、《通行證》的收費及取證時間
五、取證手續
六、注意事項
七、在內地遺失回鄉證辦理出境證件申請須知
八、投放申請表”方式換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須知
(全新服務)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表》
未成年人士辦證授權書
《出入境通行證》( 俗稱"臨通" )申請表
申請證明聲明書 ( 參閱公安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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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之申請表必須用白色空白A4紙打印*


香港居民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須知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及其前身《港澳同胞回鄉證》(簡稱《回鄉證》)是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來往內地使用的旅行證件。

一、申領資格

下列香港居民可在港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1.在香港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2.內地居民,經批准赴香港定居,成為香港居民者;
3.在中國其他地區出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4.在外國出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5.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者無國籍人士,經批准恢復或者加入中國國籍者。
 
二、辦證規定

1、申領證件須本人親自到辦,並交驗具中文姓名(不能超過六個漢字)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的正本(如申請人屬首次申請,其個人資料曾有變更, 還須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該類申請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

2、提交本人完整填寫並簽名的《申請表》。

3、年齡未滿18歲的申請人,須由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合法監護人陪同下遞交申請,並在申請表上簽名。辦證時申請人除須提交相關申請資料外,還須交驗出世紙或蓋有學 校印章的學生手冊等關係證明(須列有父母姓名)及父或母之身份證明文件正副本;倘若父或母不能前來,須出具其父或母之授權書(正本)、關係證明、父或母之 身份證明文件正副本(如特區護照或回鄉證等)和受委託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聯系電話及地址,以便核實。提交上述辦證資料的影印本一式兩份。

4、申請人均須提交辦證資料的證件影印本一式兩份,該影印本一律用A4紙且須為原件的真實複印,影印本上不能有任何遮蓋(持回鄉證換證的,請提交第2、3、4頁影印本,其中請把第2、3資料頁與香港身份證合併用一紙影印,而第4頁的簽發日期頁則單獨影印;持回鄉卡換證的,請將香港身份證與原回鄉卡合併用一紙影印)。

5、提交必須為申請人近半年內拍攝的正面免冠的彩色近照一張,背景顏色為無任何裝飾及偏色的純白色,面部色彩須飽滿均勻。相片的規格大小應為40毫米(闊)x 50毫米(高),不應超過45毫米(闊)x 55毫米(高);頭部寬度: 20-25毫米,頭部長度:25-30毫米。注意:噴墨打印機制作之數碼相片不適用,穿白色衣服拍攝或面部反光等相片不適合制作證件。

6、為確保申請人相片的真實性,防止冒名頂替,保護申請人的利益。自2009年6月1日起,按發證機關要求,凡辦理遺失補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在辦證大堂即時拍攝的證件相片,該相片能直接上傳供制作證件使用。
 
三、辦證種類

(一)首次申請


>>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須依照本須知「辦證規定」之第 3 點提交關係證明及監護人資料

1、在香港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年齡在11歲以下的申請人,交驗本人的出世紙、有效期的回港證及父或母之身份證、回鄉證或香港特區護照等有效的中國國籍證明文件。如申請人領有香港身份證及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則交驗本人出世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特區護照及父或母的身份證明文件。
       年齡滿11歲至17歲的申請人,交驗本人的出世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父或母之身份證、回鄉證或香港特區護照等有效的中國國籍證明文件。如申請人領有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則交驗本人出世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特區護照及父或母的身份證明文件。
       年齡滿18歲或以上的人士,須交驗本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或其他中國國籍證明文件。
此類申請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

2、經內地批准赴港定居,成為香港居民的原內地居民。
       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可即時受理,申請時須交驗香港身份證明文件、單程證及《簽證身份書》(其中香港身份證與單程證資料頁須合併用一紙影印)。
       通過其他途徑移居本港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原內地居民,此類申請須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送函時須交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證、曾持有的中國護照(至少提交一本)、首次抵港定居證件和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資格時所持的旅行證件(內貼有入境處發出“以往規定的逗留條件現告撤銷”的標簽),以及內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規範的戶口注銷證明正本和戶口簿正本。如持有外國護照抵港的,還須提交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或其他中國國籍證明文件。

3、在中國其他地區出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須交驗本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居地身份證明文件及首次抵港定居的旅行證件和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資格時所持的旅行證件(內貼有入境處發出"以往規定的逗留條件現告撤銷"的標簽)﹔該部分人士如持外國護照來港定居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還須交驗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或恢復(加入)中國國籍的證明書。此類申請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其中香港身份證與香港特區護照資料頁須合併用一紙影印)。

4、在外國出生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持中國護照來港定居者,須交驗本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首次抵港證件和現時持用有效之旅行證件(視情況須交驗有效的中國國籍證明文件)。
       持外國護照來港定居者,須交驗本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或恢復(加入)中國國籍的證明書及首次抵港之證件。
       此類申請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其中香港身份證與香港特區護照資料頁須合併用一紙影印)。

5、經批准恢復或加入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無國籍人士。
       交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及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證書。此類申請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其中香港身份證與香港特區護照資料頁須合併用一紙影印)。

 

(二)換領新證

>>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須依照本須知「辦證規定」之第 3 點提交關係證明及監護人資料

《回鄉證》或《回鄉卡》持有人,均須憑舊證(包括原證期滿失效)辦理換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手續。辦妥換領手續後舊證會發還予申請人,證件有效期內仍可繼續使用,領取新證時須交回舊證注銷。如個人資料已更改,請盡快辦理換證手續。

1、申請時須交驗本人的舊證、香港身份證〔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身份證者,則交驗香港出世紙。非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香港身份證的,則交驗有效的回港證或簽證身份書(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

2、如個人資料變更須辦理更改換領手續。申請時須交驗本人的舊證、已更改資料之香港身份證(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身份證者,則交驗已更改資料的香港出世紙及回港證(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非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香港身份證的,則交驗已更改資料的有效回港證或簽證身份書(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親臨我社辦理換證手續;該類申請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

3、如中文姓名變更(包括加減中文夫姓)須通過遞函方式送發證機關審批(遞函費用為150港元),送函時須填寫聲明書、交驗香港身份證和舊證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待電話通知取證日期。

(三)遺失補領

>>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須依照本須知「辦證規定」之第 3 點提交關係證明及監護人資料

遺失《回鄉證》或《回鄉卡》(包括該證期滿失效)須辦理遺失補領手續。
       申請時,須交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身份證者,則交驗香港出世紙和回港證(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非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香港身份證的,則交驗回港證(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須交驗香港居民身份證和有效的簽證身份證〔非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香港身份證的,則交驗有效的簽證身份書(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
       為確保申請人相片的真實性,防止冒名頂替,保護申請人的利益。自2009年6月1日起,按發證機關要求,凡辦理遺失補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在辦證大堂即時拍攝的證件相片,該相片能直接上傳供制作證件使用。

(四)損壞補領

>>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須依照本須知「辦證規定」之第 3 點提交關係證明及監護人資料

辦理損壞補領手續需根據該證損壞程度,按規定視情況即時受理或通過我司送函發證機關審批後方能辦理(遞函費用為150港元)。

屬即時受理的,辦證時須交驗香港身份證〔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身份證者,則交驗香港出世紙。非香港出生未滿11歲無香港身份證的,則交驗有效的回港證或簽證身份書(多次通用而有效期不少於半年)〕,交回損壞之舊證,並提交該證的影印本一式兩份。 若損壞嚴重者,須書面說明情況及交回損壞之舊證,經發證機關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

(五)申領《出入境通行證》(俗稱“臨通”)

>>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須依照本須知「辦證規定」之第 3 點提交關係證明及監護人資料

《出入境通行證》(俗稱"臨通")是回鄉證(卡)之外的補充旅行證件,供有需要的香港居民臨時使用。

"臨通"為三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其申領條件與回鄉證(卡)相同。辦證時須交驗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一份,提交近半年內拍攝的照片2張,背景顏色為白色或淡藍色,大小為48毫米(闊)x 33毫米(高)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頭部長度:28-33毫米,頭部寬度:21-24毫米。相片不能有任何背景、釘孔、折痕或污漬。
四、收費及取證時間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分10年期的成人證和3年期的兒童證兩種。18歲或以上之香港居民申領10年期證,未滿18歲者申領3年期證。正常辦證期限所指的工作天均不含星期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

1、首次申請或換領10年期或3年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收費分別為390港元或260港元,12個工作天後取證,快證5個工作天後取證,分別加收200港元。

2、損壞換領10年期或3年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收費分別為560港元或400港元,12個工作天後取證;快證5個工作天後取證,分別加收200港元。

3、遺失補領10年期或3年期《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收費分別為560港元或400港元,12個工作天後取證。

4、申領三個月一次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證》,收費為120港元,10個工作天後取證;快證5個工作天後取證,加收200港元。

5、凡須通過遞函方式送發證機關審批的申請,遞函費用為150港元。
 
五、領取證件


1、本人親自到櫃台辦理申請手續後,可通過香港郵政提供之"本地速遞服務"領取新證,收費為35港元。選擇速遞服務時,須即時注銷舊證及詳細填寫香港郵政提供的“本地郵政速遞”地址套 ,並聯同其他辦證資料一併提交。

2、領取新證時須交回舊證予以注銷。辦妥申請手續後,申請人請按指定時間帶同回執卡及舊證和身份證等證件,到原申請門市領取新證;代替他人取證的,須出示申請人的回執卡正本、載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或影印本)以及取證人的身份證,提交上述取證資料的影印本一份(須將上述資料用一張A4紙合併影印)。

3、換證者如未能交回舊證註銷(包括該證期滿失效),須本人親自前來辦理遺失補領手續及補回差額(如辦證時已繳交急件費用的,收費為100港元)。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遺失登記表,提交香港身份證影印本一份及近半年內拍攝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一張。辦妥遺失補領手續後,經發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領取新證(原證已期滿失效的,可酌情即時領取新證)。

4、倘若申請人在領證時未能提交《領取證件回執》,而要求辦理報失《領取證件回執》手續的,須收取服務費20港元,必須由申請人親自前來辦理報失《領取證件回執》手續。如果舊證與《領取證件回執》一併遺失,還須依照本《須知》"領取證件"之第(三)點處理。

5、請按時領取新證,超過取證日6個月不來取證者,該證將被發證機關收回註銷,已收費用概不退還,屆時須按原來手續重新辦證。
 

六、注意事項

1、申請人須憑證件取籌辦理申請,取籌方式可透過香港中國旅行社網站www.ctshk.com預約或到門市領取,每日額滿即止。

2、申請人須如實、完整填寫《申請表》,如屬虛報資料、重領或冒領,需承擔法律責任,所收費用概不退還。

3、照片應完全符合規定,否則,可能因照片原因而延誤取證時間。

4、有關申請表可在各辦證分社索取(右上角印有條碼的申請表不可以影印重復使用)或從香港中國旅行社網站上下載。

5、持證人因換證、遺失或損壞補辦回鄉卡出現的版本號碼不同而需開具證明,持證人可親往證件服務中心或有提供辦證服務的分社辦理手續,不用收取出證明費用,辦證需時10個工作天(工作天不含星期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

6、為方便申請人,香港中旅社辦證門市提供代客影印(收費港幣2元/張),並設有即影即有快相服務,可直接上傳製作證件,免除中間環節造成失真。

7、香港中旅社為委托代理機構,有關的辦證規定、收費標準等均按發證機關的規定執行。

8、辦證詳情可透過自動咨詢電話28511700或登錄香港中國旅行社網站www.ctshk.com查詢。
 
七、在內地遺失回鄉證辦理出境證件申請須知


香港居民遺失回鄉證辦理出境證件申請須知,請參考此頁

 

八、投放申請表”方式換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須知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的持有人可以選擇以“投放申請表方式換領新證”(一般情況下取證時間約為投放申請表後的20個工作日後,不含星期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持本式《港澳同胞回鄉證》換領回鄉卡、因遺失(損壞)補領回鄉卡、更改申請人資料、原證在澳門申請以及首次申請等,一律不適合用投放申請表方式遞交申請,這類申請須本人親自前往辦證門市櫃台辦理。

2010年6月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查詢請電郵到﹕enquiry@ctsh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