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示 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者,請注意最新的相片規定。另外,灣仔分社暫停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有關業務,敬請留意。
 
換領《往來港澳通行證》
內地學生畢業後留港辦證


為方便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工作、就學、接受培訓的內地居民及其隨行家屬,以及勞務人員在港換領(含遺失補領或損壞補領,下同)《往來港澳通行證》或申請簽注延期,香港中國旅行社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委托提供代辦服務。申請人必須親自到辦證門市辦理有關手續,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領對象

1、在香港工作、就學、接受培訓的內地居民及其隨行家屬,以及勞務人員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內頁用完、證件或簽注有效期屆滿、證件遺失或損壞而需辦理換證或簽注延期者;

2、在香港工作、就學、接受培訓的內地居民及其隨行家屬和勞務人員在港期間改變了身份(如由家屬轉為工作,由學生轉為工作等)並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新的進入許可簽注者。
  

二、申領手續

1、提交完整填寫並由本人簽名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申請表》1份;

2、申請人內地居民身份證和香港身份證,提交複印件各1份;

3、申請人持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真實複印件1份(須複印貼有相片的個人資料頁、內地簽發的最新一次的簽注頁和香港入境處批准新和舊的逗留簽注頁)。辦妥申請手續後會將通行證發還申請人,但領取新證或新簽注時必須帶回;

4、勞務人員申請換證或簽注延期手續,須通過勞務公司在港機構申請辦理,申請時還須提交內地商務部或香港中聯辦有關部門出具的公函原件。

5、如屬遺失補領的,須提供香港入境處證明其在港就業、就學、培訓、隨行家屬或屬勞務人員的“確認函”原件和“延期逗留”標簽。

、相片要求

按發證關機要求,從2007年6月1日起,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人必須提供*數碼相片(*即以數碼相機直接拍攝的個人相片,不接受以掃描器掃描相片出來的圖像或以其它工具翻拍相片的圖像)並通過檢測合格才能送辦,根據該規定,通過香港中旅社受理的申請,申請人除須按辦證要求提供貼於申請表的相片外,還必須提供一張符合規格的*數碼相片(請以3.5吋軟盤儲存或刻錄在CD光盤上),以便進行標準檢測;貼表及數碼相片要求如下:(相關資料可參考以下網頁;名仕快相設於我社辦證門市的快相服務可以提供數碼相片直接上傳供制作證件使用,申請人無須再提供磁盤)。


1 、一般性要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證件相片為通過數碼照相採集的申領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不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盡量深色著裝,不能穿藍色衣服,不能穿高領衣服。背景色為藍色,拍攝時建議將背景色平均值控制在:(R 67 G 142 B 219)

2 、圖像檔要求:

數碼相片為jpg檔格式的壓縮圖像,壓縮品質係數70(取值0∼100),一般相片的檔容量在40∼50K之間,該圖像長寬規格為:567像素(高)x 390像素(寬),解析度300dpi,24位元真彩色。

3 、頭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內水準居中,頭部寬 248 至 283 像素,頭部長度為 331 至 390 像素,眼睛距離為 84 至 118 像素(如果眼睛距離和頭部寬度不能同時滿足,應優先保證眼睛距離為 84 至 118像素),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沿 25 像素∼ 45 像素(當頭頂發跡距相片上邊沿距離與眼睛距下邊沿的距離不能同時滿足要求時,優先保證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小於 263 像素,特殊情況下可部分切除聳立過高的頭髮)。

、辦證時限和取證要求

1、換領(含遺失補領或損壞補領)《往來港澳通行證》,需時12個工作天(不含受理當天、星期六和香港公眾假期)。

2、辦理往來港澳簽注,需時10個工作天(不含香港公眾假期)。

3、申請人按指定時間帶同回執卡及《往來港澳通行證》到原辦證門市領取新證和簽注。領取新證時須交回舊證注銷(注銷後交還申請人)。

4、所有申請人可選擇郵政速遞取證,而無須再到門市取證,但在辦理時需將通行證交由我社保存,辦理期間暫無法使用證件。

、收費標準

1、換領(含遺失補領或損壞補領)《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香港中旅社代發證機關收取證件工本費100港元/本。


2、申請一年或以下多次有效往來港澳簽注收費100港元;超過一年但不超過兩年(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收費150港元;超過兩年(不含兩年)不足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收費200港元;三年以上多次有效簽注收費300港元。該款項由香港中旅社代發證機關收取。


3、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人員(包括:就學、接受培訓及其隨行的家屬)辦理換證或簽注延期手續的,香港中旅社收取辦證服務費150港元;勞務人員辦理換證或簽注延期手續的,香港中旅社收取辦證服務費80港元。


4、郵政速遞取證每次收費35元,每次速遞僅限為單一申請人服務。

、辦證地點和時間

1、總社:香港干諾道中78-83號中旅集團大廈二樓,營業時間為星期一至六09:00-17:00(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休息);


2、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得寶大廈三樓,營業時間為星期一至日09:00-17:00(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照常營業,其中13:00-14:00為午膳休息時間)。

七、注意事項

1、照片應完全符合規定,否則,可能因照片原因而延誤取證時間;

2、香港中旅社為委托代理機構,有關的辦證規定、收費標准等均按發證機關的規定執行;

3、為方便申請人,辦證門市提供代客影印並設有即影即有快相的服務。申請人提交的複印件一律用A4紙;

4、在港期間改變了身份(如由家屬轉為工作,由學生轉為工作等)的申請人如情況許可下可先返內地(例如深圳)一趟,以便激活入境處的簽注,或在領取內地發證機關簽發新的逗留簽注後須盡快回內地(例如深圳)一趟,以便激活入境處和內地的簽注,否則入境處和內地簽發的在港逗留簽注會失效作廢。

5、申請人辦理手續後無須將證件交發證機關,可正常使用該證(選擇郵政速遞取證者除外);

6、有關申請表格可自行複印或從香港中國旅行網和香港入境處網頁上下載。 7、如有問題查詢請致電中旅諮詢靈28511700或瀏覽網址www.ctshk.com

更新日期: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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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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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處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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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處旅行證件加蓋簽註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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