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1月1日起,在香港就讀的內地學生畢業後留港工作,持有僱傭合約並取得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新的"進入許可"標貼的(詳情請參閱《換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申請簽注延期須知》),可到香港中旅社指定的門市辦理申請手續。其他持"進入許可"簽注首次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划方式來港的人士仍然必須返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
更新日期: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