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遞交申請:
- 在香港出生, 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 內地居民經批准赴香港定居,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
- 在香港以外出生的的中國籍居民,已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
-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者無國籍人士,經批准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
- 符合以上四點已申領回鄉證人士,因證件有效期滿、損壞、個人資料變更或遺失,可申請換(補)領新的回鄉證。
溫馨提示:
中旅證件各服務中心提供合規的照相服務,收費50港元。
回鄉證已到期或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人士,請及時換證,以免在辦證高峰因證件失效未能及時換發而影響行程。
注意:年齡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須由其合法監護人陪同提出申請並提供關係證明文件原件(法定有效的出生證明文件或監護文件)和合法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上述文件的複印件一份。
現可經「智方便」帳戶預約申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如你仍未登記「智方便」帳戶,可瀏覽網站(www.iamsmart.gov.hk)了解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