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在內地遺失回鄉證的香港居民及時辦理証件回港,香港中國旅行社受廣東省公安廳的委托,自2005年8月15日起為在內地遺失回鄉證的香港居民提供辦理一次性出境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證”(俗稱“臨通”)的服務。
在內地遺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證件失效的香港居民。
申請人須本人向受理部門提交申請,並按規定提交下列材料:
1個工作日(不計算受理當日)
每證收取人民幣180元
內地證件失效或者遺失的香港居民,亦可前往當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大廳辦理出境證件,申請人可根據個人需要自行選擇辦證途徑。
注意事項: *表格為 pdf 格式 *下載之申請表必須用白色空白A4紙雙面打印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如有查詢,請致電(852)2998 7888 或電郵至 enquiry_epd@ctg.cn。